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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自然保育區遭倒泥 政府執管不力

新界鄉郊農地遭傾倒泥頭事件屢見不鮮,但保育地段受建築廢料破壞的情況亦「不遑多讓」。本報記者發現,元朗石崗甲龍村附近一幅面積逾一公頃的自然保育區地段,疑自今年初地權易手至發展商後,遭非法挖泥、平整和傾倒建築廢料。有環團批評事件揭示非法倒泥活動正逐漸入侵自然環境與發展區的緩衝帶,質疑政府執管工作不力。規劃署回應指,有關工程屬違例發展,署方已發出一封強制執行通知書,正考慮採取進一步行動。

元朗隱僻綠化山坡 半年驟變堆填泥地

涉事地點為元朗石崗甲龍村附近一幅面積逾一公頃的綠化山坡(地段編號第 114 約 1484 號、1485 號A 段、1485 號 B 段、1487 號和毗鄰的政府土地)。該處位置偏僻,人煙稀少,附近地段主要為露天貨倉。記者日前實地走訪,發現該山坡上方已被挖泥覆蓋,下方則堆滿大塊瓦礫、鋼筋和廁所板等廢料。
涉事地段堆滿大塊瓦礫、鋼筋、棄置石管和家居廢料。(攝影:周幸盈)
根據衛星圖片,涉事地段於 2015 年 4 月仍是一片草林,今年 7 月卻已遭開闢為泥地。在附近居住的陳先生指,今年初陸續有挖土機進出,工人把山坡泥土掘平,並在竣工後圍起鐵欄。土地正義聯盟成員區國權指,涉事人員或透過傾倒建築廢料鋪路,讓挖土機駛至山坡上方作壓平。他又推測肇事者為大型發展商,「此處面積大,位置又偏僻,還有這麼多建築廢料,很可能是發展商有意夷平山坡興建貨倉! 」

5 年前地權轉易 買家或同屬一發展商

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涉事地點中的 4 幅地段為私人土地,自 2011 年至今年 4 月,其相繼以約200 萬港元分別轉賣給 3 名人士,包括作為 20多間公司董事的關錫錚、栢昇國際有限公司和佳嶺有限公司。
記者翻查公司註冊處資料,發現栢昇國際有限公司的董事譚麗霞,名下的高達發展有限公司另一董事譚浩然,與佳嶺有限公司董事顏祥華和關錫錚同屬茶果嶺(前進)發展有限公司的董事。記者曾嘗試聯絡該發展公司和涉事業主查問事件,惟未能在其提供的通訊地址尋獲該公司辦事處和相關人士。

保育地帶「最後防線」淪陷 環團批評事件離譜

根據《石崗分區計劃大綱圖》,涉事地段主要為「自然保育區」地帶,其規劃原意是保護和保存區內現有的天然景觀、生態系統或地形特色,以及分隔開易受破壞的天然環境,如:郊野公園,以免鄰毗地區的發展項目對自然環境造成不良影響。自然保育區一般只准作教育和農業等用途,若進行挖泥堆土工程須事先獲規劃署批准。而規劃署表示,涉事工程並無規劃許可。
元朗石崗甲龍村附近一幅逾 1 公頃的自然保育區地段遭非法掘泥平整和傾倒建築廢料。(攝影:周幸盈)
環保觸覺總幹事譚凱邦批評,是次事件反映發展商傾倒廢物的矛頭正逐漸從鄉郊農地轉至保育地帶,情況「非常離譜」。他表示,在自然保育區傾倒泥頭屬嚴重違規,該區能為發展區和易受破壞的大自然作緩衝效用,乃保育地帶的「最後防線」,保留意義重大,「就算這地方沒有半點生態價值,政府亦應妥善保育! 」

部門分工過散 保育區命危難救

去年天水圍尖鼻咀紅樹林遭發展商傾倒建築廢料,檢控和收復工作至今仍未完成,涉案泥頭車司機只被罰款共 3 萬元。規劃署回覆是次事件指,已確認該工程違反《城市規劃條例》,並於 2016 年 8 月 23 日發出強制執行通知書,要求涉事者在 7 日內中止工程,但現時未有覆核巡視和要求涉事者復原地點。環境保護署則指,早前已作多次巡查,未有發現泥頭車出入或棄置廢物,而且一位自稱土地佔用人表示工程是作耕種準備,因此該署至今未有任何行動,只稱「會聯絡相關部門在各自工作範圍跟進」。地政總署則稱,涉事地段屬舊批約,地契並無限制土地用途,署方無執管權力。
土地正義聯盟成員區國權建議政府就非法倒泥頭問題 增加執管人手和簡化檢控程序。(攝影:周幸盈)
區國權批評政府分工過散,事隔兩月仍未作檢控,涉事地點被劃為自然保育區亦難以執法。他認為,劃分保育地帶只協助規劃署作檢控,環保署和地政總署只依照涉廢物棄置方式和地契內容作調查。因為分工過散,部門成功檢控機會不太,成功檢控機會不大。他又不滿執管人手不足,讓發展商有機可乘,「政府往往要待保育地區已遭破壞才開始行動,檢控過程又漫長,待調查完畢,被破壞的自然環境已難以收復了! 」 譚凱邦則強調,是次倒泥事件涉部分官地,政府應優先處理,並建議規劃署、環保署及地政總署成立跨部門合作小組,簡化執管程序。

《San Po Yan Magazine 新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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