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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鐵攜帶大型行李計劃 成效受質疑

港鐵公司推出「登記攜帶較大型樂器試行計劃」接近一年,有音樂人批評當中的條例不合理,質疑計劃成效。今年 8 月 1 日起,條例擴展至體育用品,計劃改名為「登記攜帶較大型樂器及體育用品計劃」,但體育人士表示不清楚,而前線職員則指從未見過有關許可證,又指每個站的執法手法不同,顯得混亂。

前線執法寬鬆 條例形同虛設

去年 10 月,港鐵因不准學生攜帶大型樂器入閘事件引起連串風波,揚琴教師龍文慧因此發起「號召各界攜帶大型樂器搭東鐵」行動,召集音樂人帶同樂器到大圍港鐵站表達不滿。事件發生後,港鐵於 2015 年 11 月 2 日推行為期 4 個月的「登記攜帶較大型樂器試行計劃」,並於今年 3 月 2 日試行期滿後將計劃恆常化。
龍文慧認為,港鐵是為了平息眾怒、建立威信而推出計劃,質疑當中的實際作用,「設不設許可證,其實完全沒有分別,事情沒有因為這張證而有任何的改變。」經常乘搭的龍文慧多次在港鐵車廂上看到有傭人為小朋友攜帶大型樂器如大提琴等,但卻從未見過有職員查閱。
因經常需要帶著大號乘搭港鐵,音樂人周卓謙因「雖然未被職員攔截過,但避免日後引起麻煩」,在計劃初便申請許可證。條例生效後,本以為會有職員檢查,但他表示,港鐵職員檢查次數不頻繁,通常為口頭提醒,「職員只是在繁忙或人多的時間循例問一問,其他時間也不會多管,這個真的跟以前沒有太大分別。」

擴大至體育用品 桌球仍不在內

前港隊桌球選手、現任香港桌球總會教練陳國明批評,原支桌球棍不在可攜有大型體育用品範圍之內並不合理。(劉家敏攝)
根據港鐵的書面回覆指,截至今年 7 月 19 日,共有 2900 宗許可證的申請,即平均每天約有 10 宗申請。曾因攜帶長度逾 160 厘米的桌球棍盒,被港鐵拒載和發警告信的前港隊桌球選手、現任香港桌球總會教練陳國明指,因桌球棍長達 147 厘米,比條例多出兩厘米,屬不達標。為了免受檢控,他現時已轉用可拆式桌球棍,但其他仍沿用原支桌球棍的桌球選手則擔心會被檢控。
陳國明 5 月曾代表桌球總會與港鐵商討,希望港鐵在條例上能作出讓步,但港鐵工程及公關部以高舉桌球棍有機會接觸到車蓋上的電纜,造成觸電的危險,以及球棍太長會阻礙乘客逃生為由拒絕。陳國明批評,港鐵說法不合理,「桌球棍盒上有手柄位,拿起來不會很高,更不會造成意外。

執法視乎投訴數字 各站行政不一

攜帶較大型樂器及體育用品,而持有許可證的人可於非繁忙時段使用港鐵服務。(受訪者提供)
根據港鐵 2015 年的數據顯示,每月平均約有 9000 宗個案涉及乘客因攜帶超出尺寸或重量上限的行李而被要求改乘其他交通工具。前線人員會視乎情況,對違例者作口頭勸喻、警告或採取執法行動。但前線職員小晴(化名)向本報表示,雖然港鐵每星期也會安排員工參加簡報會,並發佈新指示及安排,但自己卻從未見過許可證,「我自己沒有查過許可證,據我所知,我身邊的兼職同事也沒有,而港鐵的那張許可證,我實際也沒有見過。」
對於檢查的標準,小晴指,只要行李體積不太誇張,她都不會主動攔截乘客,「因為把乘客帶到控制室,為行李量度尺寸,再發告票,大大增加工作量,『打工仔』的心態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所以不會特別去檢控。」
她又指,執法的程度是視乎投訴數量的多少。只要上級下了命令或到場巡視,她們便會嚴謹執法,「因為高層很怕被投訴,如果收到很多投訴,上級就會下令。」被問到各車站間有沒有劃一的標準時,小晴認為每個車站的執法程度不一,大圍、九龍塘等東鐵沿綫的車站執法會可能比較嚴謹,而非東鐵綫的車站執法會較寬鬆。
相比港鐵,日本鐵道(JR)及台北捷運對行李的體積限制(見圖表)比較寬鬆。周卓謙質疑,香港是否有申請攜帶大型行李的必要,「如果在繁忙時間不能乘搭港鐵,上早課時可能要更早外出。」他又認為,香港可以參考外國的做法,把頭、尾車廂劃為擺放大型行李的專屬空間,避免於繁忙時間阻礙其他乘客。

《San Po Yan Magazine 新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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