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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售酒法規含糊不清 年齡限制形同虛設

香港現行售酒法規只要求即場飲用酒類產品的場所(例如食肆)售賣酒精飲料時需申領酒牌,而其他出售酒精飲料的零售商則未有作出監管,只單靠業界「自律」。本報記者發現,未成年人士即使在大型零售商,仍能輕易購得酒精飲料。有專家認為,香港在限制未成年人士接觸酒精方面的發展,嚴重落後於其他國家。

未成年買酒「暢通無阻」 成功率百分之百

本港現時未有立法禁止零售商販賣酒類予未成年人士,僅靠香港零售管理協會設立的同業守則,要求會員商戶賣酒時,遵守「18 歲以上人士方能買酒」的年齡限制。不過,記者在 10 月初聯同 15 歲的梁同學走訪旺角區內 7 間商戶進行買酒測試。整個過程中,未有任何一間商戶要求核實梁同學的年齡。除卓悅於店內有標明未成年人士不得購買酒類產品外,各商戶均沒有標示相關守則,測試成功率達百分之百。而在梁同學所買的酒類中,不單有坊間大熱的 Four Loko 果味酒(俗稱「斷片酒」),更有酒精含量達 25% 的韓國燒酒。
卓悅於售賣Four Loko果味酒的價格標示牌上列明禁止未成年人購買,惟付款時職員並未有懷疑梁同學年齡和要求查核其年齡。
記者隨後表明身分向店員查詢,惠康經理則回應指,公司有內部守則提醒員工,如懷疑買酒顧客年齡,會要求顧客出示身分證以證明已滿 18 歲,他亦曾拒絕疑似未成年人士買酒,但拒絕就是次事件作出回應。而松坂庫職員則承認事件屬一時疏忽,並指未來會提醒員工,拒絕賣酒予未成年或身穿校服之人士。
而兩間便利店、百佳及世紀中西大藥房職員均表示,老闆或經理不在,拒絕回應事件,卓悅職員亦稱不作回應,著記者向公司查詢。曾進行類似測試的沙田區議員龐愛蘭認為,多次測試均反映業界對守則不太重視,「在便利店多於銀行的香港,居然沒有法例監管零售商出售酒精飲料,對青少年來說是很危險的誘惑。」

業界只籲自律 前線員工執行難

多間零售商戶均沒有懷疑梁同學年齡便直接將酒售賣,店內也未見提醒未成年人士禁止購買酒精飲料的標示。
前食物環境衛生署副署長、「控酒聯盟」召集人麥潔屏認為,現時商戶在「無例可依」的情況下,要求前線員工「自律」地不賣酒予未成年人士是「不負責任,不公道」, 她強調,比起改善酒牌制度及減少酒精零售點,明確立法禁止未成年人士買酒更有效,「這不單能讓相關部門能依法例執法,也方便零售業前線員工能有法可依,成效肯定會比現時業界自律的方式來得好。」
有不願透露身分的便利店員工亦表示,曾有疑似未成年人士前來買酒,惟擔心對方投訴,故最終亦有售賣酒給該客人。
龐愛蘭表示,曾有酒樓老闆向她反映,現時「鬆緊不一」的酒牌制度對他們不公平,政府應一視同仁。身為人母的她更表示,若政府不正視問題,會令家長忽視了酒精對青少年的影響,「替我(測試)買酒的少年的家長與我在旁觀察時十分驚訝,原來他們能如此容易接觸酒精。」

政府立法「嘆慢板」 專家促政府三管齊下

衛生署轄下的防控非傳染病督導委員會中設立了飲酒與健康工作小組,小組於 2011 年發表的《香港減少酒精相關危害行動計劃書》,當中提及「若具備本地證據時,小組會向督導委員會及有關當局提出,在飲酒場所以外限制售賣酒精飲品合法年齡的可行性建議」。不過,小組對本地飲酒情況及相關危害的數據收集與備存方法,至今仍未清晰確立。衛生署回應指,政府在決定應否規管零售店鋪向未成年人士售賣含酒精飲品一事或規管的模式時,需要考慮各種因素,包括規管的可行性和急切性,以及規管對社會各界如零售業的影響等。
「控酒聯盟」召集人麥倩屏表示,若政府因發展紅酒貿易中心而減酒稅,無疑是鼓勵人飲酒,令患上酒類相關慢性病的人數增加 。
麥潔屏表示,政府有責任主動收集本地數據,以加快進行相關立法程序,並認為小組現時在跨部門統籌上可以做得更好,但現時政府部門各自為政,例如衛生署與海關就酒稅問題上有不同取態,令立法進程大受拖延,她本人也感到相當無奈。她又指,海外早已有先例證明最有效限制未成年人士接觸酒類的方法均由政府政策主導,建議政府可以透過「先易後難」的方式解決問題,例如先由爭議性較低的健康警告標籤入手,其後再立法規管。

副稿︰果味酒成時下大熱 政府學者同憂青年易飲用過量

近月,一種標榜「一罐斷片」的外國酒精飲料Four Loko 果味酒(俗稱「斷片酒」)風靡全港,不少零售商戶及藥房均有出售。曾是香港社會醫學學院主席的麥倩屏憂慮,青少年易受吸引,並指這類專攻年青人市場的酒精飲品,對他們的健康構成危險。她指,朋輩影響有機會令「斷片酒」大行其道,例如不少「網絡紅人」透過社交媒體發放「挑戰試飲」影片,網民更會留言詢問售賣地點,或透過分享影片邀請朋友「挑戰」。
麥表示,酒精會影響中樞神經,對青少年影響更大,而且攝取過量更有機會出現急性酒精中毒,加上醉酒經常會伴隨負面影響,如自殘及暴力舉動,其危險程度比香煙更為嚴重。而根據酒精單位換算公式計算,一罐容量有 695ml,酒精含量達 12% 的 Four Loko果味酒已含超過 6.5 個酒精單位,超出男性與女性的每天建議攝取單位,即 4 單位和 3 單位。[酒精單位= 飲品容量(毫升) X 酒精含量(容量百分比)/1000 X 0.789 ]
衛生署回應查詢時亦指,有特別留意現時市面上有愈來愈多酒精飲品在包裝及口味上造到更迎合年青人,例如加入水果口味及以鮮豔顏色包裝。署方表示,這類預先調配、帶有甜味的酒精飲品,會令飲用者因感受不到酒精味道而過量飲用,故這些酒類產品比一般酒精飲料更危險。署方更指,混合了的咖啡因的酒精飲品會掩蓋讓人得以判斷醉意的感官提示。因此當人飲用這類飲料時,有可能使他比平常飲得更多。

《San Po Yan Magazine 新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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