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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陳淑莊林瑞華陳偉才涉違限聚令案今開審 三人否認控罪

前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及香港中小企食店聯盟召集人林瑞華涉嫌去年於4月2至3日期間在旺角大南街「HANDS」酒吧參與超過10人的聚會,兩人被票控參與受禁群組聚集,違反限聚令。而酒吧負責人陳偉才則被控營運受禁群組聚集的酒吧,允許客人進入酒吧時未有量度體溫及多於4人同坐一桌。案件今(20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由裁判官鄭念慈主理,三名被告否認控罪。

控方傳召3名證人,其中包括2名市民及1名警員。控方原訂傳召另外2名證人,但無法向其中一名證人派送傳票,而另外一名證人則拒絕出庭作供,裁判官批准向拒作供證人發拘捕令。

控方證人潘美美作供指,去年4月2日晚上大約11時,與控方另一證人雷皓霖及2名友人相約聚舊。她與雷皓霖到附近的糖水舖,在店外的座位進食,而另外2名朋友在「HANDS」酒吧用膳。潘美美稱目擊約30人陸續抵達酒吧,有七至八人在酒吧門口聊天及吸煙,她形容場面十分熱鬧。由於擔心疫情及憂慮酒吧有壞分子聚集,於是她與雷皓霖到酒吧前的行人路觀察。商量後,她們在晚上11點40分報警,並稱「好離譜喎,立咗例都好似目無王法。」其後她目睹陳淑莊獨自到達酒吧,酒吧內有人起哄歡呼。

另一名證人雷皓霖指出,曾目擊林瑞華在酒吧門外聊天,並短暫除下口罩。他又指,當他準備離開時,他看見2名男子扶著陳淑莊離開涉案酒吧,並形容陳淑莊走路時左搖右擺略帶酒意。

辯方盤問證人時指出潘美美曾說謊,案發報警時自稱姓黃,直至首次落口供時才道出真正姓氏。潘美美解釋此舉是為了保護自己的身份。辯方亦質疑潘美美根本沒法清楚看見店內的情況,因大部分門面被磨砂玻璃遮蓋。證人否認,又指近門口處有數人沒有戴口罩聊天。辯方指兩名證人供詞不盡不實,糖水店外不設座位,兩人均否認上述說法。

控辯雙方預計將於五天內完成陳詞,若該名拒絕作供的證人明天仍然無法上庭作供,控方陳詞將於明天結束。

陳淑莊匆忙離開,未有停下來讓記者拍照。
早上八時半,法院門外已有十多名記者等候。

案件編號: KCS 526410/2020,KCS 526411/2020

《San Po Yan Magazine 新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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