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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區議員宣誓條例草案今恢復二讀 有泛民區議員表明不宣誓

立法會恢復有關區議員條例草案二讀。姚超雯攝
立法會恢復有關區議員條例草案二讀。(姚超雯攝)

 

立法會恢復二讀,涵蓋區議員宣誓的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條例草案,多個政黨表態支持,議員發言,僅鄭松泰反對通,料條例草案最快今日三讀通過通過。有身兼區議員的立法會議員要求盡快通過條例並表明會宣誓,另有民主派區議員就指不會宣誓。

 

身兼東區區議員的立法會議員郭偉強指英美兩國皆要宣誓效忠。(立法會網上直播截圖)

 

身兼東區區議員的立法會議員郭偉強支持通過條例修訂,並表明通過後會宣誓。 他說民主派議員於社交平台指條例修訂屬打壓,他認為是「用打壓同情」,批評部份區議員因無須宣誓而「肆無忌憚」宣揚「港獨」,用公帑反國家。

 

鄭松泰議員批評行政機關「其身不正」。(立法會網上直播截圖。)

 

熱血公民代表鄭松泰反對通過條例草案。他說「修訂賦予律政司直接權利凍結區議員議席」,此舉違反普通法中的「無罪假定」。他認為不應即時判定區議員有罪,並形容上訴機制形同虛設。

建制派議員張宇人支持通過條例修訂,認為條例能「撥亂反正」,並指出民主派議員當選後否決所有利民生政策,令立法會失去其效能。

 

前公民黨黃文萱區議員:「我不打算宣誓。」

 

前公民黨區議員黃文萱表明不打算宣誓。她說:「我沒有義務(宣誓),不想(條例通過後)失去言論自由,也不想工作受限。」她早前退黨除了因為不想宣誓,還認為從政空間小。她表示將來不會再從政和參與任何選舉。

條例草案中明監誓人,可根據第20a條禁止宣誓或裁定宣誓無效等。監誓人須為行政長官或行政長官授權人士。

條例通過後任何違例的區議員會被即時停職和暫停薪津,包括津貼、酬金和開支償還。

 

 

 

 

 

《San Po Yan Magazine 新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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