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 · 搜尋
· · 英文版 · 訂閱

港聞

《頭條新聞》被裁定辱警司法覆核案 通訊局一方指處理投訴要考慮2019年社運背景

通訊事務管理局去年裁定,香港電台節目《頭條新聞》一集內容侮辱警方投訴成立,並向港台發出警告。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及香港記者協會提請司法覆核,案件今日續審。

通訊局代表、資深大律師陳樂信指,發警告並非針對港台,而是針對《頭條新聞》該集的節目內容。他指港台有廣播電視牌照,播出內容必須遵守牌照附帶的條件與責任。

陳樂信又指因應2019年社運,警民互信出現問題,若廣播節目出現詆毁警方的言論,必須小心檢視,又指節目雖以諷刺及誇張的手法表達,但背後是以事實為主,是基於現實生活中的人或事物,故節目中指警方穿上「武漢很多醫護人員可能從未碰過的保護衣」言論,並非單純戲劇效果,實屬扭曲事實,有損警方聲譽。

法官周家明問到,節目內容似乎指控警方涉濫用PPE,與社運無關,為何會涉及辱警。陳樂信解釋,節目片頭出現速龍卡通,又有「高示威道」路牌,顯然影射2019年示威。

代表港台工會及記協的名譽資深大律師陳文敏反駁,節目內容純屬戲劇效果,其中指警方為免染病取消巡邏,但眾人皆知警方沒有取消巡邏,只是用誇張手法表達。若通訊局不接受這些戲劇性的手法,是扼殺此類節目的生存空間,並重申節目內容與2019年社運完全無關,只是與疫情相關。

申請及答辯方已完成陳詞,法官周家明會擇日頒布書面判詞。

《San Po Yan Magazine 新報人》

新報人(SPY)是香港歷史最悠久的大學生實驗報紙,以實踐新聞自由為原則;體現不趨附商業利益,不附從政治功利,只為專業學習的存在價值。

留言

回應何柱國批評自把自為 林鄭月娥:會謙卑完成餘下任期

本土青年意志辦反修例紀念活動 國安法下堅持為港人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