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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政

電檢條例修訂危害國安影片不宜上映 學者憂影響創作自由

(梁倩穎攝)

政府今早刊憲,修訂《電影檢查條例》檢查員指引,如影片可能危害國家安全或危害維護國家安全,電檢員應評為「不宜上映」,指引即日生效。有學者認為,修例是針對《理大圍城》等紀錄片,變相直接禁止有關政治片上映。

指引訂明涉危害國安的影片不宜上映

修訂後的指引要求,檢查員必須留意影片中對可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或以其他方式損害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行為或活動所作的描繪、刻劃或表現,及可客觀和合理地被視作認同、支持、宣揚、美化、鼓勵或煽動上述行為或活動的內容。當考慮整部影片及對觀眾的影響時,檢查員亦需顧及防範和制止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或活動的職務,以及香港居民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的共同義務。

若檢查員認為影片相當可能會危害國家安全或危害維護國家安全,或整部影片及對觀眾的影響可能會危害國家安全或危害維護國家安全,檢查員應得出影片不宜上映的結論。

指引中特別提及,如一部影片聲稱是紀錄片,或聲稱是報道或重演與香港的情況有密切關係的真實事件,檢查員應仔細檢查是否包含任何偏頗、未經核實、虛假或具誤導性的敍述或評論,及有多大可能導致觀眾模仿。

指引又列明,影片中描繪可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或可能導致嚴重破壞公共秩序的暴力行為(例如暴亂、縱火、刑事毁壞),而有關描繪相當可能鼓勵或煽動觀眾作出類似行為,有關描繪則不得出現在影片。

商經局指,根據港區國安法第三條,特區行政、立法、司法機關應當依法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浸會大學電影學院副教授吳國坤。(資料圖片)

學者指修例針對政治片 損創作自由

以反修例事件為背景的紀錄片《理大圍城》早前上映引起爭議,該片發行商「影意志」創作總監崔允信指,修訂電檢指引對他影響不大,指《理大圍城》即使過了電檢亦未能上映,相信非牟利的獨立電影始終會有人拍。

浸會大學電影學院副教授吳國坤相信,修例是針對《理大圍城》等紀錄片,直接禁止政治片上映。他指很多題材早已不能涉獵,例如恐怖分子、「97回歸」等或已成為禁忌。他認為修例進一步壓抑本地創作空間,扼殺商業電影。「以前殖民地時期不會宣之於口、是暗地裡的規則,但現時好清晰擺上枱。」

有浸大電影學院學生認為,修例後政治題材應該仍「有得拍」,但就需要改在網上串流平台觀看。

《San Po Yan Magazine 新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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