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 · 搜尋
· · 英文版 · 訂閱

港聞

721元朗襲擊案 五被告暴動罪成 一人脫罪

721元朗白衣人襲擊事件今日於區域法院裁決,首被告王至榮被判無罪,其餘五人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等罪,全部罪名成立,連同之前兩名認罪被告,案件押後至7月22日判刑,其間被告要還柙。

2019年7月21日元朗站有過百白衣人集結及毆打途人,事件中8人被落案起訴暴動等罪名,第三被告林觀良和第四被告林啟明早前已認罪,除了首被告王至榮外,剩餘五人全部暴動罪、有意圖傷人罪及串謀有意圖傷人罪成。

被告吳偉南休庭時離開法院

 

綽號「飛天南」的第六被告吳偉南被判一項暴動罪及串謀有意傷人罪成,法官葉佐文不認同辯方律師所講,吳偉南當時只是「和事佬」,指吳到場7秒就跟黑衣人推撞。吳並非村民或執法者,而且聲稱要帶燉蛋回家,在英龍圍逗留並不合理。

吳偉南聲稱沒有用木棍襲擊帶橙色頭盔的男子,但葉佐文指片段中清晰可見吳以木棍擊中男子頭部,再向已倒地的男子打了一下。男子並沒有任何武器,兩人原本亦沒有身體接觸,與吳早前「用木棍叫男子縮腳」的說法不相符,法官指吳偉南使用任何程度的武力都不合理。

吳偉南指自己與第五被告鄧懷琛並不相識,惟法官指片段中見到吳輕拍鄧的背部,兩人相認後在附近一同襲擊途人及乘客,指他們和其他白衣人有共同目的,判兩人串謀有意圖傷人罪成。

首被告王至榮脫罪當庭釋放後離開法院

被控暴動及有意圖傷人罪的第一被告王志榮被裁定無罪,當庭釋放。法官指被告家中搜出的白色上衣並非呈堂片段中男子的上衣,而啡色短褲及球鞋亦未能辨認。法官認為被告與片段中男子並非完全相似,被告只是為他人保留球鞋,以致自招嫌疑。

蔡玉玲開庭前訪問被告吳偉南

因以車牌查冊報道721事件而被定罪的記者蔡玉玲亦有到庭旁聽,她表示今日以記者身份聽審,對案件不作評論。

《San Po Yan Magazine 新報人》

新報人(SPY)是香港歷史最悠久的大學生實驗報紙,以實踐新聞自由為原則;體現不趨附商業利益,不附從政治功利,只為專業學習的存在價值。

留言

調查︰疫情下部分智障人士無法戴口罩令活動受限制 致情緒受影響

瀕危物種馬蹄蟹流入本地海鮮市場 疫情增藍血鱟試劑需求影響其存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