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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火警偵測器

社政

消防處修例 市民9月1日起可自行裝火警偵測器

  • 新報人
  • 記者:鄧栩晴編輯:林穎茵
  • 2021-08-26

  消防處修定《消防(裝置及設備)規例》,將獨立火警偵測器豁除於現行規例,即市民自行在樓宇及家居安裝偵測器。消防處形容,修例是拆牆鬆綁的利民措施,目的是鼓勵市民自行安裝獨立火警偵測器偵測火警,加強應急能力及逃生意識。   消防處今(26日)公布《2021年消防(裝置及設備)(修訂)規例》將於九月一日生效,加入獨立火警偵測器定義,和將獨立火警偵測器豁除於規例第6(1)和7(1)條的適用範圍,任何樓宇,業主、佔用人無須聘請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就可自行裝置的獨立火警偵測器。此外,業主和佔用人亦會豁免第8條有關須保持獨立火警偵測器時刻有效操作狀態,及每12個月由註冊承辦商檢查偵測器 …